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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技师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组织与人力资源处 发文时间:2025-10-10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及条件

依据《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22〕4号)规定的范围、条件和评价标准进行申报。

二、材料填报、审核要求

个人填报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及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也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登录。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授奖项目等。

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

(二)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把握政策要求,严肃审核工作,把牢审核关,确保申报评审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2.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将推荐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关于报送材料内容的具体要求

)系统上传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需上传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原件,同时填写全日制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验证码。

2.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需上传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真实有效的现职称证书或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系统上传时,证书照片页、证书编号页及评委会盖章页为必传内容。职称证书丢失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

“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并上传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的原件扫描件,“聘任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年底。

3.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已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申报评审职称须上传单位公布任职的文件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4.任现职(专业)以来考核情况信息:填写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单位正式的考核文件。

5.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6.工作经历。准确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情况,并上传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任现职称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课题、专利、获奖、论文著作、其他总共不超过15条,并上传原件扫描件。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检索截图并填写检索网址,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内容页等;“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8.改系列申报的,须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或有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的“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中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及业绩情况。

9.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须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等。

10.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直通车”规定申报的人员,须系统上传符合相应高层次人才“直通车”范围的证明材料。

11.有援藏援疆援青等经历的,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加以说明,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12.其它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纸质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须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具体要求:

(1)“单位意见”填写要求: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和填写年月日。

(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填写要求:意见必须填写为“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和填报年月日。

(3)“诚信承诺书”填写要求:“承诺人”必须有申报人员本人签字和填写年月日,严禁他人代签。

2.《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员工作量统计表》1份(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

3.《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

4.个人业绩简介(附件4,电子版)

5.报送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详细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申报方式。

四、关于职称材料报送方面的注意事项

1.职称系统内报送:职称申报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申报人员需“确定申报”后方可打印评审表。各申报单位须认真核对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核对重点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相关证书和材料的真实性、获得时间、专业名称等内容,要求系统内的数据必须与其书面的证明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将数据上报呈报部门,由呈报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初评委。

2.纸质材料报送:呈报单位从程序里导出《申报人员名单》(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按照推荐顺序进行编号,由呈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

五、关于其他方面注意事项

1.职称评审工作“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出现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各单位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因审核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

2.系统数据上报时间:呈报部门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个人申报时间应尽量提前。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呈报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报送地址:张店区世纪路124号淄博市技师学院学术交流中心807室。

4.联系电话:0533-2778227

六、关于评审费用标准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 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员工作量统计表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2025年度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4.个人业绩成果简介

淄博市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世纪路124号 电话:0533-2777833 / 2777855 传真号:0533-277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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